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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的分类和文物保护的范围
教学目的:
使学生了解、熟悉和掌握我国风景名胜旅游资源、文物旅游资源保护法律制度,使学生树立自觉保护旅游资源的意识。
第一节 文物资源管理
学习目标:
1.了解文物的概念及其保护范围
2. 熟悉文物资源管理
3. 掌握馆藏文物和民间收藏文物的管理
重点:人文旅游资源法律保护的主要内容
难点:馆藏文物和民间收藏文物的管理
教学过程:
旅游资源主要是指旅游业用以招徕或吸引旅游者观赏的自然风光、历史古迹、建筑成就和民族风情及人文习俗。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是国家对旅游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的各种法律、法规的总称。随着我国旅游业的不断发展,我国制定了许多开发、利用和保护旅游资源的法律、法规。其中最主要的是《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其他一些法律中也有关于旅游资源的条款,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海洋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等。
文物的分类和文物保护的范围
文物,是指人们在各个历史时期生产、生活和斗争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的遗物和遗迹。概况地说,就是人类历史山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遗物。
1.文物的分类
文物种类很多,按不同标准可进行不同划分:
(1)按文物的性质,可分为历史文物和革命文物
(2)按文物的来源,可分为出土文物和传世文物。
(3)按文物的保存方法,可以分为馆藏文物和散存文物。
(4)按文物的移动状况,可以分为固定文物和非固定文物。
2.文物保护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在我国境内,下列文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保护。
(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和石刻、壁画。例如:陕西蓝田猿人遗址、北京十三陵、承德的热河行宫、四川乐山大佛等等。
(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例如:南京中山陵、北京******等。
(3)历史上各时代的珍贵艺术品、工艺美术品。例如,秦代的兵马俑、清明上河图、唐三彩低温釉陶、宋代菱花镜等等,都是我国的艺术瑰宝。
(4)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此外,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文物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规定:“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文物的义务。”
《文物保护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
《文物保护法》规定:“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