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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考试政策与法规考点:旅行社的审批
(一)申请设立旅行社应提交的文件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提交法定的文件:
1.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
5.《资金信用证明》和《验资报告》; 6.经营场所证明;7.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二)设立旅行社的审批程序
1.“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领取(审核部门)
(1)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拟设地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签署审查意见,国家旅游局审批。
(2)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地、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拟设地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签署审查意见,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3)审核原则(三原则):
一、是否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
二、是否符合旅游市场需要
三、是否具备《条例》规定的旅行社的设立条件
(4)审批期限——《条例》第11条规定: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2.营业执照的领取(工商登记)
审核批准后,应当在收到许可证的60个工作日内,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开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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